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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是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,鼓励发明创造,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,提高创新能力,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。
现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于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,历经1992年、2000年、2008年、2020年四次修正 。
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〉的决定》为第四次修正,该修正后的专利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。其内容包括总则、授予专利权的条件、专利的申请、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、专利权的期限、终止和无效、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、专利权的保护、附则等八章 。
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》是为了保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的正确实施而制定的详细规则,以下是对其核心内容的详细解读‌:
一、总则
‌  立法目的‌:
  明确细则旨在细化《专利法》规定,规范专利申请、审查、授权及保护流程,保障专利权人合法权益,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。
‌适用范围‌:
  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提出的发明、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,以及专利权的维持、转让和保护等事项。
‌基本原则‌:
  强调诚实信用原则,禁止权利滥用;明确专利代理机构的执业规范和责任。
二、申请文件与程序
‌  申请文件要求‌:
  发明专利需提交请求书、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、摘要及附图(必要时)。
  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交请求书、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及附图。
  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交请求书、图片或照片及简要说明。
‌  优先权与分案申请‌:
  国际优先权:自首次申请日起12个月内可主张。
分案申请:单一性不符合时,申请人可在指定期限内提出分案。
‌  费用缴纳‌:
明确申请费、年费、复审费等费用的标准、减免条件及逾期缴纳的后果。
三、专利审查与授权
‌  初步审查‌:
  形式审查:核对申请文件格式、内容是否齐全。
  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:如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。
‌  实质审查(仅发明专利)‌:
  新颖性、创造性、实用性审查。
  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及修改限制。
‌  授权与公告‌:
  通过审查后颁发专利证书并公告。
  授权后的著录事项变更需办理登记手续。
四、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
‌  专利权人的权利‌:
  制造、使用、许诺销售、销售、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。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费用。
‌  强制许可‌:
  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公共利益需要时可依法实施。
  未充分实施专利时,他人可申请强制许可。
‌  不视为侵权的情形‌:
  权利用尽原则、先用权抗辩、临时过境等。例如,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,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、个人售出后,使用、许诺销售、销售、进口该产品的,不视为侵犯专利权。
五、专利权的保护与救济
‌  侵权行为‌:
  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。假冒专利行为的认定及处罚。
‌  纠纷解决途径‌:
  政裁决:向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处理。
司法诉讼: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‌  赔偿计算‌:
  按权利人实际损失、侵权人非法获利或法定赔偿金确定。
六、附则
‌  施行日期与过渡安排‌:
明确细则生效时间及对在审案件的处理方式。
‌ 术语解释‌:
  对“新颖性”“创造性”“实用性”等专业术语进行定义。
七、关键条款示例(节选)
‌第18条‌: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,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。
‌第56条‌:专利权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不服的,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‌第75条‌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视为侵犯专利权:
(一)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,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、个人售出后,使用、许诺销售、销售、进口该产品的;
(二)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、使用的必要准备,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、使用的;
(三)临时通过中国领陆、领水、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,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,或者依照互惠原则,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;
(四)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;
(五)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,制造、使用、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,以及专门为其制造、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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